权力事项类型 | 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 法定期限 | 7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六十条至六十五条 4.《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八十六条至第九十三条 5.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负责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河北海事局(负责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 责任处(科)室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政务中心(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
办事对象 | 船舶所有人 | 办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2 | 监督投诉电话 |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
咨询电话 |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0335-5366798/99、5812328,秦皇岛局政务中心:0335-5365602、5912328,唐山局政务中心:0315-5365073、5012328,曹妃甸局政务中心:0315-5076137/6138、5212328,沧州局政务中心:0317-5786527/6528、5512328。 | ||
办理地点、时间 |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13号; 唐山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中段; 沧州海事局:河北省黄骅市红旗大街86号; 曹妃甸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四大联检裙楼四楼。 周一--周五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