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类型 | 船舶名称核准 | 法定期限 | 2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至三十条 3.《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负责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名称核准) 河北海事局(负责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船舶名称核准) | 责任处(科)室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政务中心(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名称核准)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名称核准) |
办事对象 | 1、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2、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拟申请登记地或者为境外定造人建造的,由船舶尖遭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 办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 | 监督投诉电话 |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
咨询电话 | 秦皇岛局政务中心:0335-5365602、5912328,唐山局政务中心:0315-5365073、5012328,曹妃甸局政务中心:0315-5076137/6138、5212328,沧州局政务中心:0317-5786527/6528、5512328。 | ||
办理地点、时间 |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13号; 唐山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中段; 沧州海事局:河北省黄骅市红旗大街86号; 曹妃甸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四大联检裙楼四楼。 周一--周五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