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类型 | 船舶文书签注 | 法定期限 | 《连续概要记录》7个工作日,《货物系固手册》10个工作日,其他文书当场办理。 |
权力来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五条 |
承诺期限 | 《连续概要记录》7个工作日,《货物系固手册》10个工作日,其他文书当场办理。 |
实施机关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所属基层海事处 | 责任处(科)室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所属基层海事处政务窗口 |
办事对象 |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国外租进船舶)或其代理人 | 办件类型 | 其他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 | 监督投诉电话 |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
咨询电话 | 秦皇岛海事局 东港海事处联系电话: 0335-5365706 西港海事处联系电话 :0335-5365731 山海关海事处联系电话:0335-5365771 北戴河海事处联系电话:0335-5365803 唐山海事局 京唐港海事处联系电话:0315-5365092 曹妃甸海事局 0315-5376138 大港海事处联系电话:0317-5388765 | ||
办理地点、时间 |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
东港海事处: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东段46号,
西港海事处:秦皇岛市海港区开滦路1号;
山海关海事处:秦皇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中粤路5号;
北戴河海事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西海滩路8002号;
唐山海事局
京唐港海事处: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港前街与海宁路交叉口
沧州海事局
大港海事处: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港务有限公司金色港湾办公楼
曹妃甸海事处各办事处
曹妃甸海事处机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海事机关办公楼
圣岛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八加(实业公司大厦后身);
综合港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通用码头办公大楼2楼;
西港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国投曹妃甸有限公司院内(国投机关办公楼对面);
纳潮河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加中石油知识基地院内;
丰南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办公楼旁;
南堡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南堡油田院内; 周一--周五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