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21年9月15日约2030时,江苏润昌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集装箱船“天福2”轮,从天津开往鲅鱼圈港途中,在曹妃甸水域(北纬38°49′378″,东经118°21′570″)与渔船“冀乐渔02360”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天福2”轮左舷生活区舷墙破坏,左舷外板fr.22肋位水线下0.3米处发生凹陷,同位置内船壳板有0.8*0.06米的破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人民币;“冀乐渔02360”轮船头平面钢板挤压变形向上拱起,球鼻艏处轻微凹陷,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人民币,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环境污染,构成小事故。
二、调查简况
事故发生后,曹妃甸唐海海事处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当事船员、查看船舶相关证书文件资料等途径,共取得:1)调查询问笔录4份;2)船员资料18份;3)船舶相关资料26份;4)现场勘查照片若干。
“天福2”轮与“冀乐渔02360”轮船舶资料和船员资料
船舶相关资料 | ||
1 | “天福2”国籍证书 | 1页 |
2 | “天福2”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1页 |
3 | “天福2”货船适航证书 | 1页 |
4 | “天福2”船舶检验证书簿 | 2页 |
5 | “天福2”所有权登记证书 | 7页 |
6 | “天福2”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 2页 |
7 | “天福2”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 2页 |
8 | “天福2”船舶载重线证书 | 1页 |
9 | “天福2” 船舶吨位证书 | 1页 |
10 | “天福2”船舶防污底证书 | 1页 |
11 | “天福2”适航证书 | 2页 |
12 | “天福2”安全管理证书 | 2页 |
13 | “天福2”符合证明 | 2页 |
14 | 海上船舶检验报告 | 1页 |
15 | 检验报告(中国船级社) | 1页 |
16 | “天福2”轮机日志 | 2页 |
17 | “天福2”航海日志 | 2页 |
18 | “天福2”车钟记录簿 | 1页 |
19 | “天福2”12小时航行记录 | 5页 |
20 | “天福2”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 1页 |
21 | “天福2”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 | 6页 |
22 | “天福2”值班人员和时间表 | 1页 |
23 | “天福2”在船船员名单 | 1页 |
24 | “冀乐渔02360”渔业国籍证书 | 2页 |
25 | “冀乐渔02360”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2页 |
26 | “冀乐渔02360”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记录 | 1页 |
船员资料 | ||
1 | “天福2”船员证书 | 17页 |
2 | “冀乐渔02360”船长证书 | 2页 |
调查询问笔录和其他 | ||
1 | “天福2”调查询问笔录(船长) | 5页 |
2 | “天福2”调查询问笔录(三副) | 5页 |
3 | “天福2”调查询问笔录(水手) | 2页 |
4 | “冀乐渔02360”调查询问笔录(船长) | 3页 |
5 | “冀乐渔02360”修理费用收据及明细 | 2页 |
三、船舶、船员和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一)船舶基本数据.
1.“天福2”轮船舶数据
船名:天福2 船籍港:南京
船舶种类:集装箱船 曾用名:新锦程2
船体材料:钢质 船舶识别号:cn20114674795
总长:157.49米 船宽:21.9米
型深:11.0米 总功率:2978kw
总吨:11708 净吨:6556
建成日期:2013年6月18日
2.“冀乐渔02360”数据
船名:冀乐渔02360 船籍港:中心渔港
船舶种类:国内捕捞船 船舶呼号/识别号:zz
船体材料:钢质
总长:30.5米 型宽:6.2米
型深:2.75米 总功率:202.0kw
总吨:148 净吨:49.0
建造完工日期:2018年8月8日
船舶所有人:王xx(个人)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九间房村
(二)船员概况
1.“天福2”轮
“天福2”轮核定最低安全配员11人,该船本航次实际配员17人,其中船长一名、大副一名、二副一名、三副一名、水手长一名、水手三名、轮机长一名、大管轮一名、二管轮一名、机工三名,大厨一名、实习水手二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事故发生时相关船员证书情况如下:
船长:胡x,男,1972年9月24日出生,持有长江海事局2019年10月24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bpc111201xxxxxx,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4日。
三副:杨xx,男,1994年6月12日出生,持有上海海事局2018年10月29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三副证书,证书编号:aga114201xxxxxx ,有效期:2023年10月29日。
水手:许x ,男,1994年9月5日出生,持有江苏海事局2016年3月9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高级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afg145201xxxxxx,有效期:2059年9月5日。
其他船员证书情况(略)
2.“冀乐渔02360”轮
该轮为捕捞渔船,事发时驾驶台只有船长一人,船长持有渔船船长证书,其余人员均休息,为捕捞作业人员。
船长:王xx,男,1980年1月25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渔港监督处2018年8月10日签发的渔业船舶二级船长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8月9日。
(三)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天福2”轮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天福2”轮船舶所有人为:邢xx、洪xx
“天福2”轮管理公司为:江苏润昌海运有限公司
(四)检验审核情况
1、“天福2”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天福2”轮航行区域为近海,持有南京海事局签发的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21.6.8-2026.6.7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有效期:2021.6.8-2026.6.7
安全管理证书情况
“天福2”轮管理公司为江苏润昌海运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2016.11.21-2021.12.20。
符合证明情况
“天福2”轮证书有效期:2021.5.3-2026.5.2。
船员证书情况
“天福2”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2、“冀乐渔02360”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冀乐渔02360”轮为国内捕捞船,持有农业部唐山渔港监督处签发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与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18年8月13日-2023年8月12日。
所有权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五)船舶设备情况
事发时,“天福2”轮航向103°,航速约10.2节,船舶航行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冀乐渔02360”轮处于航行状态,航向170°,航速约7节,事故发生前速度未发生变化,设备正常。
四、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曹妃甸区气象台提供的天气、海况信息,结合曹妃甸交管中心值班记录及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为少云,能见度5海里以上,偏东风5-6级,浪高0.6-0.8米。
五、事故经过
根据“天福2”轮、“冀乐渔02360”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船舶ais设备相关记录和相关书证整理,通过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经过如下:
“天福2”轮于2021年9月15日1700时由天津港起锚开出,途径曹妃甸水域到营口港,离港时船首吃水6.8米,船尾吃水7.8米,装载集装箱箱量483teu,载重吨14430t,存重油14.6吨,轻油25吨,船员17人。航行中,“天福2”轮正常显示号灯号型。
2005时过曹妃甸西报告线,vhfch08报告曹妃甸交管中心。在途经曹妃甸水域时,三副杨xx和水手许x都在驾驶台值班,水手负责手操舵,该轮航向103°,航速约10.2节。
“冀乐渔02360”轮于2021年9月15日1900时从嘴东码头开航出海捕捞,航向170°,航速约7节,事故发生时,只有船长在驾驶台驾驶船舶,其他人员在休息,在调查询问中船长描述:船舶降速设备故障,但渔政部门未出具意见,而且该轮在事故发生前未采取转向等避让措施,因此调查人员对该说法不予采纳。
“天福2”轮在航行过程中直至事故发生前,航向与航速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始终保持103°左右航向,10.3节左右航速。“冀乐渔02360”轮在“天福2”轮左前方60度左右,事故发生时,该轮保向保速航行,根据船舶航向航速判断,“冀乐渔02360”轮船长未发现“天福2”轮。
据“天福2”轮三副和值班水手描述,9月15日2006时左右,三副发现曹妃甸西锚地有两条渔船向南行驶,前一渔船显示dcpa为0.8海里左右,能够安全通过船尾,另一条渔船(“冀乐渔02360”轮)显示dcpa为0.3海里左右,能够通过船尾,“天福2”轮保持航向航速继续航行。2015时左右,“冀乐渔02360”轮距本轮实际距离约1.8海里时保持原航向航速未变,因测dcpa过小,值班水手用vhf08、16频道呼叫无回应,用激光灯不断警示但无回应,2018时“天福2”轮采取右满舵等避碰措施,但因两船距离较近,措施不明显,约2030时两船发生碰撞。涉事“冀乐渔02360”轮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后经渔政部门协助2天后与渔船取得联系,海事与渔政部门联合对渔船进行了调查。
六、事故损失情
1.“天福2”轮左舷生活区舷墙破坏,左舷外板fr.22肋位水线下有1.2*1.3米的凹陷,同位置内船壳板破损,尺寸0.8*0.06米;水线上有部分擦痕和破损,主甲板上有1.5米栏杆变形,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环境污染。
2.“冀乐渔02360”轮船头平面钢板挤压变形向上拱起,球鼻艏处有明显碰撞痕迹,直接经济损失大约30万元人民币,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环境污染。
七、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勘察,结合其他调查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主要原因
1.“冀乐渔02360”船长未保持正规了望是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冀乐渔02360”作为本次事故的让路船,船舶未能及时发现航行船“天福2”轮,在事故发生前未采取任何避碰措施,因此该轮船长未保持正规了望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行为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二)次要原因
1.“冀乐渔02360”轮船员劳动疲劳驾驶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发生时段,正值国庆节前海上捕捞作业的黄金期,船东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促使船员加班加点工作,致使船长不能得到充足的休息时间,长期疲劳驾驶,存在事故隐患。
2.“天福2”轮值班人员未使用有效手段避免事故发生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次要原因。“天福2”轮值班水手在碰撞前20分钟发现该渔船,通过甚高频16、08频道呼叫及强光手电照射进行了提醒,但在dcpa和tcpa不存在明显改变时未采取鸣笛等其他措施,因此措施采取不当是本次事故的另一次要原因。
八、事故责任判定
“冀乐渔02360”轮在本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天福2”轮负次要责任。
九、安全管理建议
(一)“天福2”轮
1.江苏润昌海运有限公司加强对所属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格对照公司体系流程要求,督促船员落实强化安全意识,尽职履责。
2.建议公司加强船员安全管理,督促船员做好航行的值班值守,在值班过程中加强了望,密切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及时发现可能的紧急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二)“冀乐渔02360”
1.建议渔船驾驶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2.建议渔船驾驶员要按照要求参加海上安全航行技能培训、应急操作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渔船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