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22年6月23日0225时左右,tokyo spiritshippinglimited所属的中国香港籍散货船“tokyo spirit ”轮从大连港开往天津港途中,在航行至曹妃甸第一分道通航东侧海域时,与从天津港开往京唐港的厦门永丰嘉成船务有限公司、天津济盛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的中国籍油船“嘉诚1”发生碰撞(位置:38°49.5′n,118°47.4′e),事故造成“tokyo spirit ”轮左舷2#舱船舷外板7-8米长擦痕,其中2-3米长的凹陷区,“嘉诚1”轮船首前端凹陷,球鼻艏变形,船首部分栏杆变形,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初步经济损失约10万元,构成一般等级(小)事故。
二、船舶、船员与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一)船舶概况
1.“tokyo spirit”轮
船名:“tokyo spirit ”
船籍港:中国香港 船体材料:钢质
总吨:23405 载重吨:35550.3 吨
总长:179.9 米 船宽:30米 型深:14.6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5296kw
建造厂家:qingshan shipyard of china jiang national shipping group chuanchang xincun。
安放龙骨时间:2013年5月3日
2.“嘉诚1”轮
船名:嘉诚1
船籍港:厦门 船体材料:钢质
总吨:499 载重吨:897吨
总长:53.6米 船宽:9.2米 型深:4.18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216kw
建造厂家:台州市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安放龙骨时间:2014年4月11日
(二)船员概况
1.“tokyo spirit”轮
该轮实际配员21人 ,符合最低配员要求。事故发生时的值班人员为二副王xx和水手李xx。
船长:陈xx,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年4月26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aea111202xxxxxx,有效期至:2025年4月26日。
二副:王xx,男,1991年3月24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年3月20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二副证书,证书编号:ajd113201xxxxxx,有效期:2024年3月20日。
水手:李xx,男,1975年8月19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年9月16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abe145201xxxxxx,有效期:2040年8月19日。
2、“嘉诚1”轮
该轮实际配员6人,符合最低配员要求。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为大副刘xx和水手杜xx。
船长:赵xx,男,1977年4月26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年12月02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bda131202xxxxxx,有效期至:2025年12月02日。
大副:刘xx,男,1986年11月02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年10月29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大副证书,证书编号:bda132201xxxxxx ,有效期:2024年10月29日。
水手:杜xx ,男,1973年4月30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年2月25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bcc145202xxxxxx ,有效期:2038年4月30日。
(三)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tokyo spirit”轮银河集团的概况:
略。
“嘉诚1”轮船银河集团的概况:
略。
(四)检验审核情况
1、“tokyo spirit”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tokyo spirit”轮航行区域为远海,持有中国香港海事处签发的注册证明书、最低安全人手编配证明书,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签发的船舶电台牌照。
注册证明书有效期:2021年7月28日-2026年7月27日
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2019年7月25日-2024年9月23日。
符合证明有效期:2019年5月16日-2024年5月28日。
最低配员证书签发日期:2021年7月2日。
“tokyo spirit”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2、“嘉诚1”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嘉诚1”轮航行区域为沿海,持有厦门海事局签发的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22年4月12日-2027年4月11日。
最低配员证书有效期:2022年4月12日-2027年4月11日。
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2026年9月13日。
符合证明有效期:2020年6月2日-2025年6月1日。
“嘉诚1”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三、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曹妃甸区气象台提供的天气、海况信息,结合船舶观测和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为多云,能见度约4-5海里,风向东南,轻浪。
四、事故经过
调查组根据“tokyo spirit”轮和“嘉诚1”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结合船讯网、vts录像回放、“tokyo spirit”轮的vdr数据和现场勘查分析整理,事故经过如下:
“tokyo spirit”轮:
2022年6月23日,“tokyo spirit”轮本航次空载,计划自大连港驶往天津港装货,艏吃水3.5米、艉吃水6.3米。
“嘉诚1”轮本航次装载燃料油850吨,由天津港开往京唐港,艏吃水3.2米、艉吃水3.6米。
23日0200时,“tokyo spirit”轮过曹妃甸东报告线,并报曹妃甸海事局交管中心继续西行航速12节,二副和值班水手在驾驶台值班,雷达、电子海图等航行设备工作正常,雷达量程6海里,为真航向向上、偏心显示。此时,能见度4-5海里。“嘉诚1”轮航向47°,航速9节,两船形成交叉相遇局面。
0215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4°、航速约 12.3节,距离左前方30°“嘉诚1”轮、“瑞祥”轮均约3海里,“嘉诚1”轮为了避让西行的“瑞祥”轮,航向航速不稳定。,此时“tokyo spirit”轮与“嘉诚1”轮相距不足2海里,构成紧迫局面,“tokyo spirit”轮,未在雷达上标绘跟踪“嘉诚1”轮,“tokyo spirit”轮航向航速未发生明显改变。
0220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5°、航速约 12.4 节,距离“嘉诚1”轮约1.5海里。与“嘉诚1”相距较近的“瑞祥”轮通过甚高频08频道与“嘉诚1”建立联系,并确定了避让措施,约0222时避让通过。
0223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6°、航速约 12.4 节,距离“嘉诚1”轮约1海里。嘉诚1轮避让“瑞祥”轮后调整航向继续向京唐港方向航行,调整后航向约89°.此时与航向为265.6°的“tokyo spirit”轮相距不足1海里。“tokyo spirit”轮通过甚高频08频道与“嘉诚1”建立了联系,提出了“左对左”通过方式,同时也得到了“嘉诚1”轮同意的回复。
0224时,“tokyo spirit”轮继续保速保向航行,“嘉诚1”轮航向不稳定,航速6-8节,两船相距约0.7海里,两船存在紧迫危险,“tokyo spirit”轮雷达报警。
0225时,两船相距30-50米时,“tokyo spirit”轮值班驾驶员指令水手转手操舵,采取操右满舵和减车的避让措施,约半分钟,两船避让无果发成碰撞。碰撞时船位:38°49.5′n,118°47.4′e。
0226-0230时,两船选择相对安全水域各自检查船舶受损情况,两船在确定船舶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在得到对方同意后两船回到计划航线,并向曹妃甸vts进行了报告。
五、事故损失情况
(一)“tokyo spirit”轮事故损失:
1.壳体板二舱左侧受损凹陷。(水线处擦痕)
2.fr.144至153的变形舷侧船壳板,相邻船壳框架,屈曲凹陷。(水线以上擦痕)
(二)“嘉诚1”轮事故损失:
1.艏楼甲板左舷89-91#之间舷墙面板极其肋骨、强肋骨扭曲变形,栏杆扭曲断裂;右舷90-94#之间舷墙面板及栏杆扭曲变形。
2.艏楼甲板94#-船艏之间舷墙及内部骨架、栏杆受挤压塌陷变形,船头舷墙被垂直压缩至94#肋位,栏杆扭曲断裂,舷墙及内部骨架扭曲变形、根部断裂,其中艏部导缆孔左侧舷墙肋板根部甲板撕裂,长约14cm,艏柱水平方向约80cm、垂直方向约70cm范围的艏楼甲板凹陷变形,底部骨架未见变形。
3.艏部导缆孔左、右、下三个位置的加强筋撕裂。
4.艏尖舱空气管艏楼甲板处根部撕裂。
(三)此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海上污染事故。
(四)此次事故造成双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约10万元人民币。
六、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勘察,结合其他调查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本起事故是两艘在航机动船在能见度良好(互见)的水域发生的碰撞事故,依据《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两船会遇局面为交叉相遇,“tokyo spirit”轮为直航船,“嘉诚1”轮为让路船。
(一)直接原因
“嘉诚1”轮在通航密集水域,未选择船舶安全航行水域并合理制定安全航线,盲目转向,致使两船形成紧迫局面;“嘉诚1”轮、“tokyo spirit”轮了望疏忽,未能及时判断碰撞危险,未使用安全航速,未按规定施放声号,在两船形成紧迫危险时,采取的避让措施不当是导致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事故发生水域通航密度大,过往船舶较多,“嘉诚1”轮与多船形成交叉相遇局面,连续转向让路,造成船舶无法有效避让;“tokyo spirit”轮驾驶台资源管理失效,未及时在雷达发现来船并正确予以标绘,以确定来船危险及碰撞可能性,是导致此次碰撞发生的间接原因。
七、事故责任判定
基于当事船舶在碰撞事故中的过失、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失程度,在碰撞事故中,“嘉诚1”轮负主要责任,“tokyo spirit”轮在本起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八、安全管理建议
(一)“嘉诚1”轮
1.船员应强化安全意识,掌握良好的船艺,熟悉通航环境和习惯航路情况并合理制定安全航线,充分考虑港内水域及周边其他在港船舶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性能合理使用车舵,切忌盲目转向,以保证自身及周边船舶的安全。
2.当班船员总结吸取教训,船长及驾驶员组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避碰规则操纵船舶。
(二)“tokyo spirit”轮
1.船员应总结吸取教训,船长及驾驶员组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当出现应急情况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