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银河集团

沧州海事局  2025-03-26 10:41:4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5]04022010002-1-1

“长盛海浮28”轮船长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安排合格的船员值班

杨家岭

 徐顺良

 

2025年2月21日0945时,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张延滨、徐凯在三千吨码头6号泊位登“长盛海浮28”轮核实举报信息时发现:该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应配备船长、大副、轮机长各一名,值班水手一名。该轮靠泊期间,未安排船员在船值班。不满足“甲板值班人员应当至少包括一名值班驾驶员和一名值班水手”、“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等要求。船长为杨家岭,未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是导致出现上述违法情形的责任船员。

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项按照《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一般情节对船长杨家岭罚款人民币7000元。

 

 

缴纳罚款,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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